二七五、承诺1
承诺是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方式作出。但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也可以采用沉默的方式作出。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又如,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以意思实现方式作出承诺的,在受要约人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该种可被认定为承诺的行为时,承诺生效;换言之,该承诺的生效,不以要约人知道受要约人从事了该行为作为要件。属于以意思实现方式作出承诺的,主要有以下事例:供货方按照订单的要求将货物打包托运、寄送或自行运输给定货方;旅店按照旅客的旅馆预定信息为旅客预留房间;甲要求乙绘制风景油画5幅,表明将于某日上门取货,
于是乙按要求绘制油画;宾馆客人消费宾馆在房间冰箱中放置的、非赠送的饮料、食品或其他商品;收件人拆阅现物要约寄来的杂志。 ------京程律师(www.jchls.com)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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