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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七、股东请求分割公司的财产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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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来说,股东在公司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公司财产,但是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一是,在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分配利润的决议或者决定请求公司向其分配利润时;

二是,在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第74条第1款或第14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或股份时;

三是,在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作出了减少注册资本并向股东支付相应的减资对价时。

------京程律师(www.jchls.com)2024年10月14日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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