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程律师(jchls.com)

二三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土地方如何防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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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是指当事人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

实务中,提供土地一方如何避免被第三方追究连带责任风险,可从一下角度进行防范:

1.土地方不对外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在合作开发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合作开发项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责任由资金方负责处理,若因资金方拖欠工程款,导致土地方遭受损失,资金方应予全部赔偿。

3.要求资金方取得施工单位的书面承诺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确认其知悉并承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应与资金方解决,不得向土地方追索资金方欠付的工程款。

4.在合作过程中,及时监督资金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尽可能降低出现工程款纠纷的可能。

5.在分配利润时,可以预留资金方部分利润,作为资金方及时付清工程款的增信担保;即便出现土地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土地方也可以及时地从资金方利润理扣回。

------京程律师(www.jchls.com)2024年9月29日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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