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程律师(jchls.com)

百九九、抵押权实现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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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下列设立抵押权,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结果会出现抵押权不能设立、抵押合同无效、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等结果,债权人可能获得经济赔偿,但是不能实现抵押债权:

1、出借人接受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财产进行抵押;

2、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财产与他人存在所有权争议,出借人未尽注意义务接受抵押;

3、产权证书明确载明为共有财产,而出借人未取得共有人同意而接受抵押;

4、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只有登记才能设立抵押权,而当事人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合同虽然有效,但抵押权未能设立,出借人对抵押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5、动产抵押权依法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当事人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结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京程律师(www.jchls.com)2024年8月7日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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