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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九六、合伙企业债务应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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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定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如下:

首先,合伙企业的债务,应由合伙的全部财产来清偿。

其次,由普通合伙人连带清偿。合伙企业将全部财产处理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除合伙人重新注入资金外,说明合伙企业已经倒闭,尚未清偿的债务,无论是否到期普通合伙人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合伙人内部债务分担:

1、按合伙协议约定分担。合伙企业在创办时,普通合伙人一般都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债务的分担方法。

2、协商分担。合伙协议对债务的分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协商债务的分担方法。协商分担必须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

3、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债务分担,或者约定不明,且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4、由普通合伙人平均分担。按以上三种方法均无法分担债务的,可以由普通合伙人平均分担。

另外,依法(1)合伙债务分担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债务归一个或部分合伙人承担;(2)普通合伙人不能以内部按份债务来对抗债权人要求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请求权。

5、一个或部分合伙人清偿了合伙企业债务,可以向未清偿或者清偿了少于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三、新入伙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的新入伙普通合伙人在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时,应当明确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合伙人不得以入伙协议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为由,对抗合伙企业债权人。

四、退伙人的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以及全体合伙人同意退出合伙的,应当对此前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对退出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京程律所(www.jchls.com)2024年7月29日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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