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四一、带你详细认识“技术合同”1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但他又区别于其他民事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主体的特殊性。与一般合同主体不同,技术合同主体的一方必定是掌握一定的技术且能够为他人提供技术或技术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第二,标的的特殊性。技术合同的标的是围绕技术来界定的,具有技术的特征。 第三,合同履行的特殊性。除按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外,技术合同还具有自己的履行规则:1、技术合同的履行往往涉及与技术有关的其他权利归属问题,如发明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以及其他技术权益等,因此还要受知识产权或其他保护技术成果的法律制度调整。2、由于存在技术成果的不确定性和技术开发的风险性,在技术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宜强调“实际履行”。如技术开发合同中的研究开发方遇到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若强行履行将给委托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3、一些技术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当事人间的相互信赖,因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其履行很难由第三人代替。4、对技术成果的价格计算没有统一、现成的标准,比一般商品价格按成本加平均利润的办法更为复杂,须考虑市场需求、风险责任、同类技术的状况、成本高低及经济效益等诸多因素。5、一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在技术合同中往往成为合同的主要义务。 ------京程律师(www.jchls.com)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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